15-16学年申请校园地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
各位本科生:
2015-2016学年申请校园地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,根据经办银行要求,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,并被我校录取并在校就读学生;
2.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(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);
3.诚实守信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行为;
4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5.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所有在校本科学生;
6.申请人未在生源省份的其他银行机构同时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;
7.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申请材料及要求
1.《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》(见附件1,此表一式两份,其中一份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,另一份单独提交);
2.《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资料确认书》(见附件2)一份;
3.《国家助学贷款培训问卷调查表》(见附件3)一份;
4.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)一份;
5.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)一份;
6.学生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一份;
7.学生证(或录取通知书)复印件(A4纸)一份;
8.个人贷款申请书(A4纸)一份;
9.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)一份;
10.《必赢体育官网登录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》(见附件4)原件(正反)一份;
11.其他证明材料: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,如下岗证、失业证、低保证、残疾证、父母离异证明等(所盖章为乡、镇、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位方为有效,A4纸);
12.《必赢体育官网登录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承诺书》(见附件5)一份。
备注:
1.未满18周岁的学生除具备提供以上材料之外,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;
2.以上材料均不可使用传真件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申请学生需按要求将所有材料整理齐全,于2015年9月8日(星期二)前将材料统一提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,新数学楼208室。
2.联系人:周老师,电话:020-84112433。
数计学院学生工作部
2015年8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