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:关于办理因公护照材料变更的通知

发布人: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8-04-25

关于办理因公护照材料变更的通知

各相关单位:

接广东省外办因公出访证照中心通知,申办新护照的出访人员,在提交办证材料时,不需提供纸质照片,仅需提供彩色的因公电子相片回执原件A4纸彩打,本人亲笔汉字签名)。请201851日以后前来办理因公护照人员,按照新规定执行。

温馨提醒:办理外国签证提交的照片仍按照相关国家签证要求准备。

 

附件:1. 办理公务普通护照流程图

      2. 因公护照办理常见问题及答疑(Q&A

 

 

 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2018425

关于办理因公护照材料变更的通知.doc
附件1:办理因公护照流程图.docx
附件2:因公护照办理常见问题及答疑(Q&A).docx